以酒店招聘工作为名 黑中介诈骗万元被判刑

时间:2006-09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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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某等四人以招聘工作为名,利用被害人急于找工作的心理,骗取了25名被害人共计1万余元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3个月不等。 杨某2000年从外地来京打工,在一家酒店负责接待工作。在此期间,她逐步了解到酒店招聘工作的一些程序,也看到很多人想进入酒店工作的急切心理,一种罪恶的想法就此萌生。杨某便想出利用酒店招聘进行诈骗的计划。她同任某在某写字楼租下了一个办公地点,对外以代理某些大酒店招工为名实施诈骗。 后来,他们又将张某和于某招聘到自己的“中介公司”来,并要求他们作为公司的接待人员实施诈骗。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,他们共接待了各种急于寻找工作的25人,骗取人民币1万余元。后被事主识破骗局并举报,警方将四人抓获。 在庭审过程中,四人对自己的诈骗活动供认不讳。通过法庭审理,四人认识到自己的诈骗数额较大,已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,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,依法构成诈骗罪。  来源:北京人才市场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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