汇丰前经理转职花旗前偷取140名客户资料被判社区服务
据《香港经济日报》报道,汇丰银行前财务投资经理,转职到花旗银行前,偷取140名客户的资料,声称以备不时之需,他早前在荃湾裁判法院承认不诚实取用电脑罪,昨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,裁判官赞赏他是出色的金融界人才,却因过分进取而越界。
裁判官指被告王俊宇(26岁)年轻有为,毕业不久便觅得高薪厚职,相当难得,是出色的金融界人才,但有时过分进取,被告偷取客户资料为将来表现作准备,却忽略诚信。
裁判官指客户可能跟随被告过档另一银行,裁判官又劝勉被告若要在金融界发展,要有踏实进取的态度,有才华一定会被赏识,并希望今次教训为被告奠定成功的基础。
案发时被告在荃湾分行工作,底薪连佣金月入3.5万元,去年9月4日被告向公司请辞后,分行经理于同日在办公室的文件架内,发现12张印有顾客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及联络电话的纸张,全是被告负责跟进的客人,于是报警。
被告原计划注册为认可财策师,刑事纪录很大机会令他愿望落空。
主任裁判官:马汉璋;案件编号:TWCC 533/08。
金融界